热门行业:   机械设备网| 安防网| 化工网| 电子网| 仪器仪表网| 农业网| 建材网| 五金网| 照明网| 金融网| 测厚仪| 可燃气体检测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人物专题 » 正文

国有冶金矿山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7  作者:中国万商网  浏览次数:716
核心提示:据华夏模具网介绍,财政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国有冶金矿山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

据华夏模具网介绍,财政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国有冶金矿山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其中,对于矿山建设项目,资本金投入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当年计划投资额的20%;对于采选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应用项目和环境改造项目,资本金投入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当年计划投资额的30%。财政部2001年印发的《冶金独立矿山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资本金投入额度未做这些限制。

国有冶金矿山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中型冶金矿山企业提高或稳定国内铁矿石产量,提高铁矿石品位和选矿回收率,开展矿山环境改造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办法》规定,所支持的矿山企业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铁矿石采选业务的地方国有中型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绝对控股公司,暂不包括国有相对控股和参股公司以及中央企业投资兴办的冶金矿山企业。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